路基挖方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该项目是高新区和红岛规划中区域性城市纵向干道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由北向南串连了正阳路(S395)、双积公路、胶州湾高速公路和青岛海湾大桥,北起双高路,南接海湾大桥红岛收费站。与建设中的红岛连接线(正阳路至双高路段)构成贯穿高新区和红岛的一条南北向对外交通要道。该道路的建设对于加快环湾区域道路网主框架的形成,完善和优化区域道路网布局,改善行车条件,加强各经济开发区间的联系,促进青岛市经济的发展,推进“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的实施,都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本合同段共有胶州湾互通立交及匝道收费站桥1座,K5+495处3-13m中桥1座,K4+945处1-13m小桥1座,K2+802处1-13m通道桥1座,共有箱涵7道,其中K3+433、
K3+708、K4+297、K4+536、K4+826、K5+166处设置1-4×2.5m箱涵,K3+193处设置1-4×3.2m箱形通道涵。
二、编制依据
该工程的编制依据包括《公路工程技术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版)和《红岛连接线双高路至青岛海湾大桥第二合同段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
三、编制原则
在编制施工组织计划表及附图表中,应遵循招标文件条款的原则,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做到统一标准、规范编制。在编写主要项目施工方案中,应遵循设计文件和规范标书编制原则,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执行现行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科学组织施工,确保工程的质量、进度。应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根据现场的地形、地貌的不同特点,在制
定施工方案中,应根据本公司施工能力、经济实力、技术水平,坚持科学组织,合理安排,均衡生产,平行作业,尽量平抑施工高峰期,确保高速度、高质量、高效率完成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同时,应坚持施工全过程严格管理的原则,在工序施工中,严格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尊重其意见,严格管理。
前,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整平,确保施工条件良好。 2、路基填筑
1)根据设计要求,对路基填筑材料进行筛分、配合,确保填筑材料质量符合要求。
2)采用机械化施工方式,配备合适的机械设备,对路基进行填筑、平整和压实,以保证路基的稳定性和承载能力。
3)在填筑过程中,及时进行测量,确保填筑高度和坡度符合设计要求。
3、排水设施施工
1)根据设计要求,修建路基排水设施,包括排水沟、排水管等,以保证路基排水畅通。
2)在排水设施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设施质量符合要求。
3)在施工完成后,进行清理和检查,以保证排水设施畅通无阻。
4、路基养护
1)在路基填筑完成后,进行养护,包括浇水、覆盖、压实等措施,以保证路基的稳定性和承载能力。
2)在养护过程中,及时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路基质量符合要求。
3)在养护期结束后,进行验收,以确保路基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在路基段的测量中,基准点是经过复测和批准的等导线点和水准点。测量队在地基处理后,根据恢复的路线中桩、设计图和施工工艺,钉出路基用地界桩和路堤坡脚、挖方区开口线、边沟、取土坑、护坡道和具体桩位置桩。中桩间距按照图纸断面设置,边桩按照图纸断面每侧各加宽50厘米。每层放完中、边桩后,在每一桩位处立一竹竿,并用红线标出厚度。在机械施工中,在边桩处设立标志。按照10米间距放出路基断面并测量高程,每断面5个点,用白灰洒出灰格。在开工前,工作区段处立标牌,上面标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负责人等。
在挖方施工工艺中,施工现场需要准备好临时路和施工便道。临时路宽度为4.5米,每隔200米设置一处会车点,宽度为6.5米。临时路应高于原地面并设计为路基外侧向排水,以
防止雨天积水。路基土方开挖按照图纸设计自上而下分层呈台阶式开挖,边开挖边防护。开挖中如发现土层性质有变化时,及时修改施工方案及挖方边坡,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在本桩100米以内的利用方采用推土机推送,运距远的利用方、弃方采用挖掘机挖装,自卸车运输。路基挖方施工工艺流程如下:施工放样—→地表清理—→分层开挖—→装车—→运输—→人工从上至下刷坡防护。开挖采取自上而下分层开挖,不得乱挖或超挖。开挖时如发现土层性质有变化时,应修改施工方案及挖方边坡,并及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根据开挖地段的路基中线、标高和横断面,精确定出开挖边线,并提前作出截、排水设施。土石方工程施工期间的临时排水设施尽量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结合。路基开挖逐层施工,土方开挖以挖掘机配自卸式汽车进行挖运。开挖弃方在指定的弃土场进行弃置。若弃土场不能满足弃方要求时,应尽早重新选择弃土位置并修改相应施工方案报监理工程师批准。但弃土场的位置不能选在沿江、沿山坡和其它图纸规定不能横向弃置废方的开挖路段。在居民区附近的开挖应采取有效措施,以保护居民区住房及居民和施工人员的安全,并为附近居民的生活及交通提供临时便道或便桥。开挖中要注意边坡的整修,避免边坡不顺,而当发现土层性质变化时,将及时修改开挖边坡,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6.挖方标高应按照设计标高进行开挖,避免超挖。挖好的土石方路堑30CM范围内的压实度应符合《公路土工试验规程》重型击实试验标准,不应小于96%。如果不符合要求,则需要进行翻松碾压,以达到要求的压实度。如果挖方路床以下土质不良,需要根据图纸或监理工程师的指示,采取挖除、换填或其他措施进行处理并压实。
3.石方路堑的开挖需要根据地形、地质、开挖断面及施工机械配备等情况,采用能保证边坡稳定的方法进行施工。开挖的石方需要破碎作为路基填方材料。在石方路堑的开挖中,严禁过量爆破,并应在事前14天作出计划和措施报监理工程师批准。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不得采用大爆破施工。当确需进行大爆破时,应严格按照图纸要求及《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第6.3.14条规定编制技术设计文件,并于爆破施工前28天交监理工程师审批。大爆破施工后的石方坡面,应凿成平整度不大于200mm的表面。爆破器材的存放地点、数量、警卫、收发、安全措施及必要的工艺图纸编制报告,应在爆破器材进入工地前28天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时,将运入路线和时间报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并取得通行证后方可将爆破器材运入工地保管。在爆破施工中,应确定爆破的危险区,
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人、蓄、建筑物和其它公共设施受到危害和损失。在危险区的边界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建立警戒线,显示爆破时间的警戒信号,在危险区的入口或附近道路应设置标志,并派人看守,严禁人员在爆破时进入危险区。由于爆破引起的松动岩石,必须清除。在爆破造成的坡面凹凸不平、深度或突起高度超过300mm且面积超过1m²时,该区域应采用C15级以上混凝土填平并与原岩面结合牢固。石方路堑的路床顶面标高应符合图纸要求,高出部分应铺以人工凿平,超挖部分应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材料回填并碾压密实稳固。
4.在挖方路段开工前,需要向监理工程师报批土石方开挖、调运施工方案,包括挖方及弃方数量、调运方案,弃方位置及其堆放形式,坡脚加固处理,排水系统的布置以及有关的计划安排等。当弃土场的位置、堆放形式或施工方案有更改时,必须提前将更改方案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弃土场应堆置整齐、稳定、排水畅通,避免对土堆周围的建筑物、排水及其它任何设施产生干扰或损坏,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5.路基排水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布置,确保排水畅通。对于陡坡路段,需要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坡脚滑坡。在排水系
统的施工中,需要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排水系统的质量。如有需要,可以进行检查和测试,以确保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路基施工需要建立有效的排水设施系统,确保沟渠相连、涵桥相通,保持畅通无堵塞、无淤积、无渗漏的状态。水是影响路基稳定的重要因素,因此做好路基排水是防范和整治路基病害的基础。
排水设备需要经常清理和疏通,特别是在雨季汛期,必须随淤随清,确保水流畅通。如果排水设备发生破损或毁坏,应及时进行维修、加固、重建或改建,以防止路基病害的发生。地下排水设备需要定期进行排水量的观测,以了解设备状态是否良好,发现淤塞或损坏现象及时整治。
隐蔽工程需要进行签证制度,自检合格后填写有关检验表格及资料,会同监理工程师一起复检,由双方签字认可,方可进行下步工序施工。技术、质量交底要认真,交底必须采用书面签证确认形式。班组技术交底要做到人员到位,持证上岗。
质量标准执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具体检查项目包括零填及路堑上路床、路堤、弯沉值、纵断面高程、中线偏差、宽度等,需要按照规定值或允许值进行检查和测试,并保证数据准确无误。
本文描述了石方路基的检查项目和施工要求,以及测量和施工放样的规定。在施工前,技术人员必须对操作工进行技术交底,交底资料应图文并茂。施工中若发现图纸资料与现场有出入时,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安质人员负责现场质量监控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野蛮施工和违章操作行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施工、测量、试验资料,确保有据可查。路堑开挖施工工艺流程图包括场地清理、测量放线、土方机械开挖、边坡修整、基床换填和铺碴前路基面修整等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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