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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罪的法律规定及其量刑标准是什么?

2020-11-25 来源:枰培教育

我国刑法对非法拘禁罪的量刑标准如下:非法拘禁他人或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将被重罚。致人重伤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则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将受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罪将受到从重处罚。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如下: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一)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所谓具有殴打、侮辱情节,是指为实行非法拘禁而在拘禁过程中进行殴打或侮辱。作为非法拘禁罪严重情况的殴打、侮辱是否包括殴打、侮辱行为独立构成犯罪的情形,应当包括轻伤罪和侮辱罪在内,但是不应包括重伤害的故意伤害罪在内,对于过失造成重伤的,应适用非法拘禁罪的加重结果犯之法定刑;故意造成重伤的,则应根据本条第2款的转化犯规定,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二)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所谓“致人重伤”、“致人死亡”仅仅是指过失致人重伤、致人死亡,且不包括以轻伤为故意而过失地造成重伤的情形在内,因为这种情形仍为故意重伤罪的范畴。

(三)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所谓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指的是为索取合法债务的情形。行为人为索取非法债务而扣押、拘禁他人的,应以本法第239条的绑架罪定罪处罚。

(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仕、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结语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非法拘禁罪的量刑标准如下:根据《刑法》第238条,非法拘禁他人或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对于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情况,将从重处罚。如果该罪行导致他人重伤,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导致他人死亡,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于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行为,依照前述规定处罚。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罪的情况,将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敲诈勒索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不认为是犯罪;认定为犯罪的,应当酌情从宽处理。

被害人对敲诈勒索的发生存在过错的,根据被害人过错程度和案件其他情况,可以对行为人酌情从宽处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多次敲诈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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