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是的,北京市有高级人民法院。它是北京市最高级别的法院,对北京市各类案件实行终审管辖。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简称北京高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的最高法院,社会权利机关,下设若干民事、刑事、行政、审判监督等部门。北京高院的辖区包括北京市全境,对北京市各类案件实行终审管辖。北京高院承担着维护法律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职责。其审理的案件涉及面广泛,包括民事、刑事、行政等各个领域。在司法实践中,北京高院通过审判指导、案例指引、普法宣传等多种方式履行了其司法解释和指导的职责,起到了重要的司法引领作用。作为北京市的最高法院,北京高院不仅进行了重要的司法改革试点和创新实践,还积极推动司法公开与透明,开展各种形式的法治宣传和教育,扩大司法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北京高院与最高人民法院有什么关系?北京高院是北京市的最高法院,而最高人民法院则是全国的最高审判机关。北京高院作为地方高院,其判决和裁定可以被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也可以向北京高院发布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对其司法实践产生影响。北京高院作为北京市的最高法院,对于维护法律公正、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司法公正和司法独立的重要性,积极支持和尊重法院的工作和决策,共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3种观点: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中级人民法院主要管辖下列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一个是:重大涉外案件;第二个是: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第三个是: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区里有中级人民法院吗具体什么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是什么根据诉讼案件类型不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分为以下三种情形:1、《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2、《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3、《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哪些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重大涉外案件是指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是指案件的影响超出基层法院的辖区,在中级或中级以上法院辖区内产生了重大影响。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包括以下几类:(1)、海事、海商案件,此类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目前已在广州、厦门、上海、武汉等地设立了海事法院,海事法院均为中级法院,他们的受案范围由最高法院确定; (2)、专利纠纷案件,具体包括专利行政案件和专利民事案件,专利民事案件包括专利侵权、转让专利权、专利许可使用等引起的纠纷,专利民事案件由省级政府所在地的中级法院及青岛、大连和各经济特区的中级法院管辖;(3)重大的涉港、澳、台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案件有哪些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案件是:1、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2、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北京市人民法院咨询号码:О1О-57З8З811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位于北京市,1995年成立,为正厅级事业单位.院情简介中级人民法院电话:О1О-57З8З811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1995年4月21日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成立,5月10日正式履职.为正厅级审判机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中院)管辖海淀,石景山,昌平,门头沟,延庆五区县法律规定由其审理的第一审案件及上述区县人民法院的上诉,抗诉案件.法院咨询号码:О1О-57З8З811北京一中院依法审理辖区内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可能 判处无期徒刑 ,死刑的案件;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一审民商事案件, 知识产权案件 ,行政案件;对辖区法院裁判不服提出上诉的或检察机关抗诉的二审案件,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专属管辖的知识产权类行政案件以及最高法院交办的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各类案件呈现出"规格比较高,难度比较大,类型比较新"的特点.北京一中院紧密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全院上下努力追求审判工作质量,效率,效果三者的有机统一,将"提高审判质量,尊重当事人"作为司法为民,服务发展的深化点,以优质高效的审判质量,服务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力求让当事人在一中院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北京市人民法院咨询号码:О1О-57З8З811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位于北京市,1995年成立,为正厅级事业单位.院情简介中级人民法院电话:О1О-57З8З811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1995年4月21日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成立,5月10日正式履职.为正厅级审判机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中院)管辖海淀,石景山,昌平,门头沟,延庆五区县法律规定由其审理的第一审案件及上述区县人民法院的上诉,抗诉案件.法院咨询号码:О1О-57З8З811北京一中院依法审理辖区内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可能 判处无期徒刑 ,死刑的案件;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一审民商事案件, 知识产权案件 ,行政案件;对辖区法院裁判不服提出上诉的或检察机关抗诉的二审案件,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专属管辖的知识产权类行政案件以及最高法院交办的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各类案件呈现出"规格比较高,难度比较大,类型比较新"的特点.北京一中院紧密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全院上下努力追求审判工作质量,效率,效果三者的有机统一,将"提高审判质量,尊重当事人"作为司法为民,服务发展的深化点,以优质高效的审判质量,服务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力求让当事人在一中院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北京市人民法院咨询号码:О1О-57З8З811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位于北京市,1995年成立,为正厅级事业单位.院情简介中级人民法院电话:О1О-57З8З811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1995年4月21日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成立,5月10日正式履职.为正厅级审判机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中院)管辖海淀,石景山,昌平,门头沟,延庆五区县法律规定由其审理的第一审案件及上述区县人民法院的上诉,抗诉案件.法院咨询号码:О1О-57З8З811北京一中院依法审理辖区内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可能 判处无期徒刑 ,死刑的案件;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一审民商事案件, 知识产权案件 ,行政案件;对辖区法院裁判不服提出上诉的或检察机关抗诉的二审案件,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专属管辖的知识产权类行政案件以及最高法院交办的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各类案件呈现出"规格比较高,难度比较大,类型比较新"的特点.北京一中院紧密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全院上下努力追求审判工作质量,效率,效果三者的有机统一,将"提高审判质量,尊重当事人"作为司法为民,服务发展的深化点,以优质高效的审判质量,服务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力求让当事人在一中院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
第1种观点: 各立案点立案时间:1、院本部立案大厅: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5∶402、各人民法庭立案点:每周一至周四: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每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1、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2、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之次日起计算。分期履行的,从每次履行的最后1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从该法律文书生效之次日起计算。3、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期限为180日,自起诉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4、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在申请执行的期限内又未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生效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或者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在90日内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提起反诉,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反诉的被告必须是本诉的原告,也就是说反诉本诉的当事人必须相同,这是因为反诉是本诉的被告人对本诉的原告人提起的,反诉的原告人必须是本诉的被告人,反诉的被告必然是本诉的原告人,否则就不存在反诉的问题。2、反诉只能向原诉法院提起。3、反诉和原诉应属于同一种诉讼程序。4、反诉和原诉应基于同一事实或同一法律关系。5、反诉的时间必须在原诉受理之后,举证期限届满之前。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七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北京市人民法院咨询号码:О1О-57З8З811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位于北京市,1995年成立,为正厅级事业单位.院情简介中级人民法院电话:О1О-57З8З811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1995年4月21日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成立,5月10日正式履职.为正厅级审判机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中院)管辖海淀,石景山,昌平,门头沟,延庆五区县法律规定由其审理的第一审案件及上述区县人民法院的上诉,抗诉案件.法院咨询号码:О1О-57З8З811北京一中院依法审理辖区内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可能 判处无期徒刑 ,死刑的案件;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一审民商事案件, 知识产权案件 ,行政案件;对辖区法院裁判不服提出上诉的或检察机关抗诉的二审案件,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专属管辖的知识产权类行政案件以及最高法院交办的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各类案件呈现出"规格比较高,难度比较大,类型比较新"的特点.北京一中院紧密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全院上下努力追求审判工作质量,效率,效果三者的有机统一,将"提高审判质量,尊重当事人"作为司法为民,服务发展的深化点,以优质高效的审判质量,服务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力求让当事人在一中院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北京市人民法院咨询号码:О1О-57З8З811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位于北京市,1995年成立,为正厅级事业单位.院情简介中级人民法院电话:О1О-57З8З811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1995年4月21日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成立,5月10日正式履职.为正厅级审判机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中院)管辖海淀,石景山,昌平,门头沟,延庆五区县法律规定由其审理的第一审案件及上述区县人民法院的上诉,抗诉案件.法院咨询号码:О1О-57З8З811北京一中院依法审理辖区内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可能 判处无期徒刑 ,死刑的案件;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一审民商事案件, 知识产权案件 ,行政案件;对辖区法院裁判不服提出上诉的或检察机关抗诉的二审案件,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专属管辖的知识产权类行政案件以及最高法院交办的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各类案件呈现出"规格比较高,难度比较大,类型比较新"的特点.北京一中院紧密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全院上下努力追求审判工作质量,效率,效果三者的有机统一,将"提高审判质量,尊重当事人"作为司法为民,服务发展的深化点,以优质高效的审判质量,服务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力求让当事人在一中院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北京市人民法院咨询号码:О1О-57З8З811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位于北京市,1995年成立,为正厅级事业单位.院情简介中级人民法院电话:О1О-57З8З811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1995年4月21日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成立,5月10日正式履职.为正厅级审判机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中院)管辖海淀,石景山,昌平,门头沟,延庆五区县法律规定由其审理的第一审案件及上述区县人民法院的上诉,抗诉案件.法院咨询号码:О1О-57З8З811北京一中院依法审理辖区内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可能 判处无期徒刑 ,死刑的案件;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一审民商事案件, 知识产权案件 ,行政案件;对辖区法院裁判不服提出上诉的或检察机关抗诉的二审案件,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专属管辖的知识产权类行政案件以及最高法院交办的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各类案件呈现出"规格比较高,难度比较大,类型比较新"的特点.北京一中院紧密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全院上下努力追求审判工作质量,效率,效果三者的有机统一,将"提高审判质量,尊重当事人"作为司法为民,服务发展的深化点,以优质高效的审判质量,服务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力求让当事人在一中院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北京市人民法院咨询号码:О1О-57З8З811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位于北京市,1995年成立,为正厅级事业单位.院情简介中级人民法院电话:О1О-57З8З811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1995年4月21日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成立,5月10日正式履职.为正厅级审判机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中院)管辖海淀,石景山,昌平,门头沟,延庆五区县法律规定由其审理的第一审案件及上述区县人民法院的上诉,抗诉案件.法院咨询号码:О1О-57З8З811北京一中院依法审理辖区内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可能 判处无期徒刑 ,死刑的案件;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一审民商事案件, 知识产权案件 ,行政案件;对辖区法院裁判不服提出上诉的或检察机关抗诉的二审案件,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专属管辖的知识产权类行政案件以及最高法院交办的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各类案件呈现出"规格比较高,难度比较大,类型比较新"的特点.北京一中院紧密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全院上下努力追求审判工作质量,效率,效果三者的有机统一,将"提高审判质量,尊重当事人"作为司法为民,服务发展的深化点,以优质高效的审判质量,服务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力求让当事人在一中院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北京市人民法院咨询号码:О1О-57З8З811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位于北京市,1995年成立,为正厅级事业单位.院情简介中级人民法院电话:О1О-57З8З811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1995年4月21日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成立,5月10日正式履职.为正厅级审判机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中院)管辖海淀,石景山,昌平,门头沟,延庆五区县法律规定由其审理的第一审案件及上述区县人民法院的上诉,抗诉案件.法院咨询号码:О1О-57З8З811北京一中院依法审理辖区内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可能 判处无期徒刑 ,死刑的案件;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一审民商事案件, 知识产权案件 ,行政案件;对辖区法院裁判不服提出上诉的或检察机关抗诉的二审案件,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专属管辖的知识产权类行政案件以及最高法院交办的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各类案件呈现出"规格比较高,难度比较大,类型比较新"的特点.北京一中院紧密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全院上下努力追求审判工作质量,效率,效果三者的有机统一,将"提高审判质量,尊重当事人"作为司法为民,服务发展的深化点,以优质高效的审判质量,服务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力求让当事人在一中院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北京市一共有两个中级人民法院,分别是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每个中级人民法院分别有一个分院。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包括西城、海淀、石景山、门头沟、房山、昌平、大兴、延庆。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包括东城、朝阳、丰台、顺义、通州、平谷、密云、怀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二十二条 中级人民法院包括:(一)省、自治区辖市的中级人民法院;(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三)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四)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北京市人民法院咨询号码:О1О-57З8З811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位于北京市,1995年成立,为正厅级事业单位.院情简介中级人民法院电话:О1О-57З8З811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1995年4月21日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成立,5月10日正式履职.为正厅级审判机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中院)管辖海淀,石景山,昌平,门头沟,延庆五区县法律规定由其审理的第一审案件及上述区县人民法院的上诉,抗诉案件.法院咨询号码:О1О-57З8З811北京一中院依法审理辖区内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可能 判处无期徒刑 ,死刑的案件;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一审民商事案件, 知识产权案件 ,行政案件;对辖区法院裁判不服提出上诉的或检察机关抗诉的二审案件,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专属管辖的知识产权类行政案件以及最高法院交办的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各类案件呈现出"规格比较高,难度比较大,类型比较新"的特点.北京一中院紧密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全院上下努力追求审判工作质量,效率,效果三者的有机统一,将"提高审判质量,尊重当事人"作为司法为民,服务发展的深化点,以优质高效的审判质量,服务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力求让当事人在一中院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
第1种观点: 是的,北京市有高级人民法院。它是北京市最高级别的法院,对北京市各类案件实行终审管辖。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简称北京高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的最高法院,社会权利机关,下设若干民事、刑事、行政、审判监督等部门。北京高院的辖区包括北京市全境,对北京市各类案件实行终审管辖。北京高院承担着维护法律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职责。其审理的案件涉及面广泛,包括民事、刑事、行政等各个领域。在司法实践中,北京高院通过审判指导、案例指引、普法宣传等多种方式履行了其司法解释和指导的职责,起到了重要的司法引领作用。作为北京市的最高法院,北京高院不仅进行了重要的司法改革试点和创新实践,还积极推动司法公开与透明,开展各种形式的法治宣传和教育,扩大司法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北京高院与最高人民法院有什么关系?北京高院是北京市的最高法院,而最高人民法院则是全国的最高审判机关。北京高院作为地方高院,其判决和裁定可以被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也可以向北京高院发布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对其司法实践产生影响。北京高院作为北京市的最高法院,对于维护法律公正、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司法公正和司法独立的重要性,积极支持和尊重法院的工作和决策,共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北京市人民法院咨询号码:О1О-57З8З811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位于北京市,1995年成立,为正厅级事业单位.院情简介中级人民法院电话:О1О-57З8З811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1995年4月21日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成立,5月10日正式履职.为正厅级审判机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中院)管辖海淀,石景山,昌平,门头沟,延庆五区县法律规定由其审理的第一审案件及上述区县人民法院的上诉,抗诉案件.法院咨询号码:О1О-57З8З811北京一中院依法审理辖区内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可能 判处无期徒刑 ,死刑的案件;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一审民商事案件, 知识产权案件 ,行政案件;对辖区法院裁判不服提出上诉的或检察机关抗诉的二审案件,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专属管辖的知识产权类行政案件以及最高法院交办的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各类案件呈现出"规格比较高,难度比较大,类型比较新"的特点.北京一中院紧密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全院上下努力追求审判工作质量,效率,效果三者的有机统一,将"提高审判质量,尊重当事人"作为司法为民,服务发展的深化点,以优质高效的审判质量,服务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力求让当事人在一中院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
第3种观点: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2号。人民法院的主要职能: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履行下列职责: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海事等第一审案件;2、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海事等第二审案件;3、依法核准死刑案件、具有特殊情况的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和因特殊情况决定假释的案件;4、受理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5、依法审判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6、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7、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8、对审判过程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做出司法解释;9、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10、依法决定国家赔偿;11、组织、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办理司法协助事项;12、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13、对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中央主管部门管理地方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14、领导人民法院的监察工作;15、组织各级人民法院同外国司法界、国际组织之间的司法交流活动;16、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治,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17、管理最高人民法院直属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18、承办其他应由最高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原告起诉是提供被告的姓名、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可以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法院应当给予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