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案件回执单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出具的回执单。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公安机关有制作回执单的义务。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第3种观点: 受案回执是指公安机关在接受刑事案件时向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出具的书面文件,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应当在三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并将受案回执交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无法取得联系或者拒绝接受回执的,应当在回执中注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案件回执单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出具的回执单。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公安机关有制作回执单的义务。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受理回执:是指公安局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进行审查的一种回单。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案件回执单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出具的回执单。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公安机关有制作回执单的义务。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送达回证一般是指人民法院或者其他司法机关按照法定格式制作的,用来证明送达法律文书的凭证。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法律文书的送达日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案件回执单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出具的回执单。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公安机关有制作回执单的义务。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第3种观点: 送达回执单,就是送达回证,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格式制作的,用以证明送达法律文书的凭证。就是法院把相关法律文书送达后,当事人收到后,应当在送达回执单上签名,以证明法院已经把文书送到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四条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是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上有回执校验码就是回执单。领取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上面有回执校验码,只有当高校确认并输入系统后,银行才会将贷款金额发放下来。另外受理证明下联含有账户密码信息,请妥善保管好。有些生源地贷款需要在当地生源地贷款指定银行办理银行卡,贷款时会提供一张贷款回执单。法律依据:《关于助学贷款管理的若干意见》第一条 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第二条 进一步开办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一)各金融机构要在信贷原则的指导下,积极开办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业务,其中,包括信用助学贷款和担保助学贷款。要切实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制度;农村信用社也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学生家庭所在地对学生或家长发放担保助学贷款和信用助学贷款。(二)对年满18周岁的在校大学生一般发放信用助学贷款,对接受非义务教育学生的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一般发放担保助学贷款。(三)对在校大学生发放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提供贷款介绍人和见证人。1.金融机构与学校要签订银校协议,明确助学贷款申请受理、调查审批、收回监督、建立借款人信誉档案等方面的义务和责任。学校应积极配合助学贷款的发放和管理,借款人转校后,应将其助学贷款情况作为学生档案的内容之一移交新就读学校。借款人毕业后,应将其去向通知贷款金融机构。2.介绍人指学校负责助学贷款的部门(如学生处等),其职责是:为借款人联系、介绍贷款银行;向贷款银行集中推荐借款人的贷款申请;根据贷款银行的要求,负责了解借款人的有关情况;负责建立、更新和管理借款人的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等有关信用档案;银校协议中约定的其他有关事宜。3.见证人是指与借款人关系密切的自然人(如借款人的班主任、专职辅导员、系主任等,其中一人见证即可),其职责是:协助介绍人和贷款银行全面了解借款人的有关情况;在借款人毕业后与其保持联系,向贷款银行提供借款人的最新有效通讯方式。(四)在校大学生申请信用助学贷款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具有永久居留身份证、所在学校及其院系的详细地址。3.具有所在学校发放的《学生证》、学籍证明等有关证件;学生学习期间所需学杂费、生活费等有关学习的费用证明;介绍人提供的贷款申请表或相关证明。4.符合贷款人要求的学习、品德表现证明,无不良信用行为。5.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案件回执单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出具的回执单。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公安机关有制作回执单的义务。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受理回执单只是说明报过警,并不代表已经立案。立案回执单是指报案的机关(公安局)接受了报案人的报案,给报案人的一个回单。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案件回执单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出具的回执单。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公安机关有制作回执单的义务。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受理回执:是指公安局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进行审查的一种回单。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第3种观点: 一、受案回执算立案么1、不算立案。受案回执与立案是不一样的,区别主要有:(1)含义不同,受案回执是公安机关对于公民的报案、控告的受理,立案回执是说明该案件公安机关即决定立案了;(2)结果不同,受案回执并不意味着就一定立案,也有可能会不予立案;而立案回执则是已经立案,之后开始对案件情况进行侦查。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则》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二、送达回执的规定是什么1、受送达人或者其他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2、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3、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受理回执单只是说明你报过警,并不代表已经立案。立案回执单立案通知书一般是指受理案件通知书,是给原告的. 被告收到的是应诉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立案回执单上主要要报案人信息、案件类型、简要案情、受理案件人员、联系电话以及立案时间等内容。就是说司法机关已经立案受理,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要求当事人实施相关诉讼行为。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立案回执单是指报案的机关(公安局)接受了报案人的报案,给报案人的一个回单。立案回执单上主要要报案人信息、案件类型、简要案情、受理案件人员、联系电话以及立案时间等内容。就是说司法机关已经立案受理,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要求当事人实施相关诉讼行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拿到报警回执单并不算立案,只是能证明警方已经受理了该案件。报警回执是公安机关发给前来报警的群众,表示已受理该人报警的一种凭据。如果在警方不立案的情况下会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条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的。公安机关对于他人的举报,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审查,然后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对于不予立案的,要向举报人出具不予立案的回执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条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七条 对报案、控告、举报、移送的经济犯罪案件,公安机关作出不予立案决定、撤销案件决定或者逾期未作出是否立案决定有异议的,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公安机关说明不予立案、撤销案件或者逾期未作出是否立案决定的理由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在七日以内说明理由。公安机关应当书面说明理由,连同有关证据材料回复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不予立案或者撤销案件的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人民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说明逾期未作出是否立案决定的理由后,公安机关在七日以内既不说明理由又不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予以纠正,经审查案件有关证据材料,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