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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正式实施!老师再做这些事,可能违法!被举报!

枰培教育 2026-03-19
导读2026年3月1日,国家、新闻出版署、教育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正式施行。2026年3月1日起,教师再做这8件事就踩红线,可能违法被举报并承担法律责任,家长和学校必须高度重视!这部新规为未成年人网络信息保护划定了红线,尤其对教师发布学生照片、视频的行为作出明确规范。新规核心:这8类行为被禁止新规第五条“不当使用未成年人形象”是教师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明确禁止以下行为:1、摆拍不良剧情:如让学生演绎“攀比家庭条件”“嘲笑差生”“逃课顶撞老师”等短视频博眼球。2、营销不适宜产品:以学生试用名义推

2026年3月1日,国家、新闻出版署、教育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正式施行。

2026年3月1日起,教师再做这8件事就踩红线,可能违法被举报并承担法律责任,家长和学校必须高度重视!

这部新规为未成年人网络信息保护划定了红线,尤其对教师发布学生照片、视频的行为作出明确规范。

新规核心:这8类行为被禁止

新规第五条“不当使用未成年人形象”是教师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明确禁止以下行为:

1、摆拍不良剧情:如让学生演绎“攀比家庭条件”“嘲笑差生”“逃课顶撞老师”等短视频博眼球。

2、营销不适宜产品:以学生试用名义推广电子烟、游戏充值卡、成人化妆品,或为校外培训机构打广告。

3、制作传播表情包:将学生糗事、失误做成搞笑表情包发布。

4、贴标签博流量:给学生贴“学渣”“调皮大王”等标签,拍摄系列视频。

5、恶意剪辑制造争议:断章取义学生言行,引发风波。

6、长时间摆拍牟利:让学生排队答题、做游戏,拍摄系列视频并开通直播、带货。

7、利用声线传播不良内容

8、恶搞学生博取关注

合规使用:这些情况可以发布

新规并非禁止所有学生肖像使用。学校报道校园活动、教师制作班级成长档案、发布活动简报等正当教学需求,仍在允许范围内。但需做到:

1、学校建章立制:制定《学生肖像网络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使用范围、渠道和审批流程;教师签订承诺书

2、家长书面授权:开学初向家长说明用途(如仅用于班级公众号)、渠道和期限,签订同意书,做到“一事一授权”或“一学期一授权”

3、发布前再确认:将含学生肖像的内容草稿发至家长群,再次征求同意,无异议后再发布

这些行为覆盖朋友圈、短视频平台、班级公众号等所有网络渠道。

此前虽有《民法典》《未成年人保》保护学生权益,但对教师使用学生形象缺乏细致规范。

短视频平台上,“虚假学生日常”摆拍、博眼球的剧情层出不穷,甚至有人冒充教师拍摄视频牟利,不仅误导公众,也抹黑教师群体形象。

新规的出台,正是为了填补这一空白。

新规进一步细化了未成年人网络形象保护,让教育工作者有了清晰的行为准则,有效整治虚假摆拍、“假老师”牟利等乱象。

更重要的是,它提醒教师:学生的肖像不是博眼球的素材,而是需要用心守护的成长印记。

作为教育工作者,保护学生权益与传授知识同样重要。

2026年3月1日起,让我们做知规守规的教育者,用恰当方式记录校园生活,为孩子的童年筑起一道网络隐私保护墙,让他们在安全环境中茁壮成长。

@知心老师的知心话

2026年3月1号开始, 国家还有新闻出版署、教育部等等八个部门一起弄了个《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 这个新规定已经正式实施了。

《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主要就是根据我们国家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 还有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这些规定来的, 也跟《民法典》里头说的肖像权、个人信息保护这些点连起来, 简单说, 就是给老师们用学生照片、视频这些划了一条清清楚楚的线, 以前没说得这么细的地方, 这次都补上了。

《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的第五条, 专门讲了不能乱用未成年人的形象, 里头清清楚楚地写了八种不能做的事情。这些规定, 主要就是参照了《民法典》里说的, 大家的肖像权、名誉权不能被侵犯, 而且《未成年人保》和《个人信息保》也特别强调要保护小孩子的个人信息和身心健康。

比如, 故意安排学生拍那种互相攀比家里条件, 或者嘲笑学不好同学的视频, 这种为了吸引眼球, 还可能带着小孩子去做不符合社会规矩的事情, 就不行。还有, 打着让学生试用的幌子, 推销电子烟、大人用的化妆品这些不适合小孩子的东西, 或者给外面的补班做广告, 也不可以。

要是把学生那些尴尬的、犯错的画面, 弄成好笑的表情包到处传, 这样就等于侵犯了他们照片的使用权利, 也对他们的名声不好。给学生贴上什么学渣、调皮大王之类的标签, 然后拍一系列视频来吸引流量, 这也是不对的, 等于是给小孩子乱下定义。

故意把学生说的话、做的事掐头去尾地剪辑, 搞出争议来, 甚至引起大家讨论, 这样会影响小孩子好好成长。让学生假装答题、玩游戏什么的, 然后长时间直播、带货赚钱, 把小孩子的照片、视频当成赚钱的工具, 这也是明令禁止的。

就算只是用学生的声音去传一些不好的内容, 就算没有露脸, 这也跟用他们照片一样, 都是侵犯小孩子正当权益的。用恶搞的方法来吸引大家关注, 把小孩子的形象弄丑、弄坏, 这就是直接违反了《民法典》里头最重要的一条, 保护大家肖像权的规定。

不过呢, 这个新规定也不是说完全不让用学生的照片。根据《民法典》里第一千零二十条说的, 像是课堂教学, 或是为了公共利益这种合理使用照片的情况, 学校要报道校园活动, 老师做班级成长记录, 或者发活动简报这些正常的教学需要, 还是可以发学生的照片的。

但前提是, 必须严格遵守三个要求, 而且这些要求对朋友圈、短视频平台、班级公众号等等所有网上平台都一样适用。

首先, 学校自己得先定好规矩。他们得搞个《学生肖像网络使用管理办法》, 里面要说清楚哪些情况能用, 能在哪些地方用, 还有要怎么申请才能用。老师们也要签承诺书, 从学校管理的角度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要求落到实处。

接着, 一定要拿到家长的书面同意。在开学的时候, 要跟家长说清楚照片会用在哪里、通过什么渠道发、能用多久, 并且签下同意书。最好是每次用都单独授权一次, 或者至少一个学期授权一次。

这样才符合《个人信息保》里头说的, 怎么处理14岁以下小孩子的那些比较私密的个人信息。

最后, 在发之前, 还要再确认一遍。把包含了学生照片的内容草稿发到家长群里, 再问一次大家有没有意见。等所有家长都没意见了才能发出去。这样做是为了确保家长是真心同意的, 避免出现那种被同意的情况, 导致侵权。

说到底, 学生的照片和视频, 不应该被拿来炒作或者赚钱, 它们更像孩子们成长过程中的宝贵纪念。这些新规定, 结合了好多法律条文, 给教育工作者们指明了哪些事能做, 哪些不能做, 也算是给孩子们在网上搭起了一道隐私保护的屏障。

反正从3月1号开始, 每个老师都得把这些规矩弄明白, 照着做, 用对的方法去记录学校生活, 好好守护孩子们干净纯粹的童年。

来源:中国新闻网、希沃学院。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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